目的地搜索
部门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简介 >> 部门职责
天津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
刘芬
  天津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拟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簿籍及产权管理、资产管理工作;
   (三)调查研究学校各类资产的现状和变动情况,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的购置、处置、评估、经营等事项的核准或报批手续;
   (四)负责并监督学校国有资产的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按照规定,确保国有资产收益;
   (五)负责学校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与相关部门共同完成大型仪器、设备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公共研究平台建设工作;
   (六)负责学校公有房屋的分配、调整;负责公有房屋、土地等资产的管理工作;协助完成公有房屋及土地资源的确权、建档工作;参与公有房屋建设、土地利用及大型修缮项目的规划论证;依法维护公有房屋和土地资源的完整;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实际技能。
图   片:无
已添加附件:无

版权所有权归天津师范大学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