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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2019-05-14 10:53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市教育两委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制定了《天津师范大学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18日至510日期间开展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范围包括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学院、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水资源与水环境重点实验室、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和美术与设计学院共9个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各单位于418日至426日之间开展了针对性自查,结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中的相关内容,全面梳理了本单位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在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的同时,明确了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等内容。

在各单位完成自查的基础上,国有资产管理处和保卫处于427日至56日对相关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在督促各单位有效整改自查隐患的同时,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的账物一致性、存储规范性、日常使用记录、制度落实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消防安全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1个,主要涉及危化品使用记录不完整、试剂及废液标签不规范、个别试剂存量大、药品柜存放目录不完善、物品摆放不规范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涉及新启用实验室布局不合理的问题,无法立即完成整改,已制定工作方案。此外,各单位在自查中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的气体钢瓶室建设、气瓶柜申购等无法即时整改的问题,也已制定解决措施和整改计划。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排除了实验室及危化品的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了危化品从采购、验收、使用、到废液处置的管理细节,夯实了各项基础性工作,为逐步形成实验室危化品安全使用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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