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经学校第243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对离退休工作处、审计处、天津市老教授协会天津师大工作部、信息化办公室、国资处、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科技处、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经济学院、党委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期刊出版中心于2017年上半年上报一批待报废资产,账面原值合计:399842.27元上报市教委申请处置。待批复后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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