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管理科 |
科室职责: (1)制定和完善计划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执行《天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预算标准》,并组织实施; (3)配合财务处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 (4)与各类专项经费购置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仪器设备项目库建立与维护工作; (5)负责学校货物、服务类采购计划的审核; (6)负责对采购执行、合同履约及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 (7)负责合同总价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和家具的验收(贵重仪器设备除外); (8)负责采购合同信息的录入与信息复核; (9)负责采购计划及执行情况的统计及分析工作; (10)负责采购文件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11)负责采购管理信息化建设; (12)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主校区办公楼A311 联系电话:23766713
|
版权所有权归天津师范大学所有